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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第二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1/03    [字体:     ]    浏览次数:
2009年12月28日第七届十次职代会通过)
      一、指导思想: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注重实绩、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实行按月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工资标准按岗位类别、岗位等级确定,并随市直公务员津补贴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
      1.能够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条件是:每学期考核(教学人员:按《岳阳市二中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价方案》、教辅人员:按《岳阳市二中教辅后勤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工作人员。
      2.不能够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条件是:
      学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视情况减发,直至取消全部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学校在市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内部分配方式和办法,可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每学期发放一次。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1)课时补贴(占65﹪)(2)满勤补贴(占11.5﹪)(3)质量补贴(占7.5﹪)(4)班主任补贴(占8.5%)(5)中考补贴(占2﹪)(6)论文补贴(占1%)(7)其他补贴(教学竞赛、年度优岗、特殊贡献、加班等占4.5%)
质量补贴发放:教学人员根据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每期发放一次;行政及管理人员根据行管人员考核方案每期发放一次。
      一)课时补贴:分为课堂教学、行政岗位两大块。
      1.课堂教学
     (1)补贴计算方式:W=PFY
      W——月课时补贴额     P——周任课节数×4  
      F——标准课时换算系数   Y——标准课时金额(6.5元)
     (2)课时换算关系:
科目 标准量 标准课时量补贴 月课时补贴
语文 10 35.5 325+30
英语、数学 10 34.5 312+30
物、化 12 29 318+30
政、历、地、生 14 25.5 327+30
体 14 25 320+30
音、美、劳科电 15 24 331+30
      (3)标准课时金额Y,Y=课时补贴总和除以总课时量
      (4)几点说明:
a.八年级、九年级会考学科的课时值,在该科原课时值基础上增加10%。
b.5个课间操给体育老师计一个标准课时补贴。
c.离法定退休年龄2年之内的教师每人可以照顾未达标准量课时,其月奖金额按全校教职工月平均数计算(班主任津贴不计入平均数)。
      2.行政管理
    (1)校级正职绩效工资市教育局考核另行发放。
    (2)校级副职岗位津贴取全校教职工前35名的平均值。
    (3)处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补贴分别取全校教职工前80名、前100名的平均值。
    (4)非教学人员月岗位工作津贴为教师平均课时补贴(班主任费不计算做基数)的90%   (非教学人员岗位应兼课节数见附表)。
    (5)有关人员每月岗位津贴一览表
 

类别
津贴标准
备注
年级组长
 150元
班主任
(100+90)190元
支部书记
30元
教研组长
60元(语数外);50元(其他科目)
备课组长
30元;会考科目40元

    (6)校长、后勤副校长可以不兼课,其他校级领导、处室
      负责人应兼相应的课但不计入岗位补贴,超过部分应计工作量。
      3.学校鼓励教职工认真上课,上好课,优质优效地工作,但月工作失误或出勤有问题的,按如下情况取消:
     (1)有严重违反教育法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上级查处者取消处分期间的工作量奖励。
     (2)请假,迟到,早退的及旷课(旷工)者:
      迟到、早退一次每次取消课时、岗位补贴10元,
      升旗、例会等考勤缺席一次取消课时、岗位补贴20元,
      事假一天取消课时、岗位补贴25元;2周取消当月工作量奖励。累计1个月取消津补贴。
      病假一天取消课时、岗位补贴15元;(医院证明。口头请假不算,否则作事假处理)

      累计达2个月以上者取消津补贴。(重大疾病除外)
      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取消当月课时、岗位补贴的60%;
      旷课两节(或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部课时、岗位补贴。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教育局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之外,还按不同情况予以取消:
a.有乱收费、乱订资料、乱补课、乱办班行为者(以举报查实为准)取消当月全部课时补贴。
b.在教育教学及管理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当月工作量奖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经济责任。
c.有体罚学生行为的除按规定给予其它批评或处分之外,取消当月的课时补贴40%(以问卷调查及家长、学生举报为准),并按有关文件精神问责。
d.教学情况和行政工作检查,未完成常规工作量的取消课时补贴100——200元。
e.学生家长评教不满意率达到60%,取消课时补贴50——100元,还将实行“末位警示”或“末位淘汰”制问责。
f.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每次取消课时补贴50——100元。
g.闹不团结行为,有损学校,有损他人者每次取消课时补贴50元。
h.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或从事第二职业者取消当月课时补贴。
i.凡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打牌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取消课时补贴50元。
      三)中考论文补贴
      1.中考奖(另见文件)2.论文奖:教师每人每年应完成论文一篇,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年度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学论文(刊物为ISSN\ISCN),取最高等级一篇奖励。3.教育教学竞赛奖 4.特殊奖励(按学校已有规定执行)5.加班费,仅指经过申报批准后的加班。
      四)其他补贴
      其他补贴为教学竞赛、年度优岗、特殊贡献、加班等补贴,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几点说明
      1.全年奖励部分总和等于各项补贴种类之和,年终进行公示
      2.论文奖仅指正规刊物、报纸发表的文章和学科论文或正式组织的论文竞赛。
      3.学校将加强劳动纪律的检查,关于请假及审批、查岗等规定,将另发文件,与此方案配套执行。

附:《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修订的说明》
 
                              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修订的说明
      2009年12月28日,学校第七届十次职代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对此次绩效工资方案修订说明如下:
      1、因为新的方案的发放总量与原先发放的总量没有区别,故新方案中所有的课时补贴、权重、系数的计算方法没有改变。这也是因为原方案是经过了多年的探讨、修订磨合,也是比较趋向合理的,在市直中学中也是最完善的。
      2、此次修订遵循“三个倾斜”的原则,体现在:
(1)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教辅人员的工作量(基准数)是一线教学人员的90%,同时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退休两年之内的人员可适当照顾减轻工作量。
(2)向班主任倾斜的原则。班主任工作量奖励上调到每月190元。同时体现了向会考科目倾斜的原则,保留了会考科目教师的10%的上浮。
(3)向骨干教师倾斜。年级组长的补贴由120元提高到150元,教研组长补贴由40元提高到60元(小组由30元提高到50元),备课组长由30元提高到40元(小组由20元提高到30元)
      3、取消了原先各处室中的所有人员的特岗津贴。
      4、校级领导和处室主任兼课减2节后计入工作量,处室主任、副主任和行管人员减少3节后计入工作量。
      5、为强化质量意识,增设质量补贴。将总量中的7.5%用于质量奖励,其中教学人员根据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每期发放一次,行政及管理人员根据行管教辅人员考核方案每期发放一次。
      6、强化责任意识,实行责权利结合,规定政教处早中晚值班为每个5元,科任老师早读每次3元。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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