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岳阳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09]20号)精神,现对岳阳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予以调整,即将原来一次性发放的一个3600元按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增加21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90元)。我校从4月开始调整,并补发前3个月增加的绩效工资(人均增加900元)。具体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见附表。
办 公 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