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通知
我校教职工参加了岳阳市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活动互助期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互助期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剩余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采取分段计算法给予补助。
一、按以下比例核算互助活动补助金:
(一)5000元以下部分补助30%,补助不足50元的按50元补助;
(二)5001元——10000元的部分补助35%;
(三)10001元——20000元的部分补助40%;
(四)20001元——30000元的部分补助45%;
(五)3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
一个互助计划责任期内,互助计划补助金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
二、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市医保处结算单并加盖医保处印章(原件)
(二)《岳阳市第一期职工医疗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
(三)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建设银行)
请申请医疗补助的老师,及时向学校工会申请办理。
岳阳市二中工会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