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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岳阳市第九批特级教师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2    [字体:     ]    浏览次数:

岳市教通〔2014117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岳阳市第九批特级教师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了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47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标准(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7号)以及《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授课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4〕48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岳阳市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和参评人员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各学校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

二、制定方案,民主推荐。市教育局制定了《岳阳市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见附件)。各地各学校要切合实际,参照市教育局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本学校(单位)的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方案。市、县两级评选工作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单位)评选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地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特级教师评选标准和实施方案进行推荐评选,严格按照推荐评选工作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降低评选标准,不得减少操作环节,严禁走过场。

四、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岳阳市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材料报送种类及要求》(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将每名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汇总装订成册,不得有错漏。有关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及各类统计资料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4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映军,联系电话:8805612,电子邮箱:704989467@qq.com。

附件:1.岳阳市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2.岳阳市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材料报送种类及要求

      3.岳阳市特级教师参评人员花名册

      4.岳阳市特级教师参评人员情况统计表

      5.岳阳市特级教师情况调查表

      6.岳阳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县市区负责人信息表

      7.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

          8.湖南省特级教师考核推荐表 

 

                                     岳阳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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