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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二中七年级教学质量奖罚办法
一、奖励科任老师
1、学科名次奖:以班为单位,平均分在午托班中居一至二名,分别奖励科任老师200元、150元。平均分在平行班中居一至十名,分别奖励科任老师200元、150元、100元、50元。 2、学科提高奖:以班为单位,与入学摸底名次相比较(一年内有效),所教科目的平均分在年级中排名,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该科任老师50元。 3、合格率95%以上,奖励科任老师100元。 4、平均分超午托班,奖励科任老师200元。 5、成绩大幅提高的(单科上升5个或以上名次),或者所教科目成绩在同科目中大幅领先的,另行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说明: ①、午托班和平行班分开统计。教三个或三个以上班级的,取最高一个班获奖(正负相抵后计算净升名次为正数),但所教班级中如有位于午托班的第四名或平行班的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取消该项奖励(接班时该班科为最后一二名情况除外)。所教班级全部为午托班或平行班的,如果班级的科平均分与年级科平均分比较,出现最高差距达5分以上情况(减去入学摸底的差距),取消该项奖励。 ②、合格率奖不受任教班级数的限制。教多班者如出现所教班级中合格率低于30%的情况,则取消奖励。 二、奖励班级 1、以上次教学质量评价班平名次为基准,稳定在一、二、三、四名之内的(①下降不超过一个名次②午托班只取前1—2名),分别奖励班级300元、200元、100元、100元;其余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班级100元。 2、统计年级前100名人数,以上次教学质量评价前100名学生分布数为基准,每超过1人奖100元。 3、平行班班平超过午托班,奖励班级2000元。 4、奖金由班主任根据贡献大小分配。 三、问责办法 凡出现下列情况者,按有错无为问责办法由相关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晋级资格: 1、普通班教师所教科目成绩与年级均分差距值超过5分,(如差距特别大者另行处罚);午托班教师所教科班平均成绩与第一名相差5分以上者。 2、出现合格率低于30%情况者。(因试卷难度问题而致年级合格率普遍偏低的情况另行考虑) 3、因任教科目成绩影响班级未能获得年级前1-3名稳定名次奖的。 |